富佳股份:第四大股东富巨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公司第三大股东俞世国变更为富予达

富佳股份9月1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俞世国、郎一丁与富巨达出具的《告知函》,因俞世国年事已高,对公司日常管理事务精力有限,故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大股东富巨达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富巨达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富予达(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担任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于近期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俞世国不再担任富巨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俞世国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变为4356.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6%。

富予达担任富巨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郎一丁作为富予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通过富巨达间接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140.86万股,郎一丁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变为440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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