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定期报告部分数据和信息披露不准确等,大湖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大湖股份12月15日公告,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戴兴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报告部分数据和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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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

  • 大湖股份(600257.SH):2024年中报净利润为-1378.24万元,同比亏损扩大
  • 大湖股份(600257.SH):预计2024年中期实现净利润-0.16亿元至-0.13亿元,同比下跌 43.43%至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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