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陈洪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为杨振华、曹忻军

飞利信2月4日公告,公司上市至今的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一陈洪顺因年已70岁高龄及身体健康原因,于2024年2月2日与控股股东杨振华、曹忻军协商一致,陈洪顺不再与杨振华、曹忻军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同日,杨振华、曹忻军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402版)》,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202402版)》签订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由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变更为杨振华、曹忻军。

截至本公告日,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

截至本公告日,杨振华、曹忻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

上述二人为公司创始人团队成员且均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依据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24年2月2日由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变更为杨振华、曹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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