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等违规,均普智能及董事长周兴宥等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均普智能8月2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存在延迟披露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情况、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周兴宥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孙培泰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婷艳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三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均普智能及董事长周兴宥、董事会秘书孙培泰、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婷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存在延迟披露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情况。一是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2022年度,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67亿元,较年初预计金额超出3177.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93%。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8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4月19日补充披露。二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均普智能与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11亿元,较年初预计金额超出2344.0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49%。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7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4年4月18日补充披露。

关于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2019年7月,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房产”)签订《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合同约定均胜房产向公司提供“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代建项目管理服务。2022年至2023年,均胜房产持续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提供代建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每年向其支付4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发生额占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12%,但公司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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