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控股:预期无法支付2023年4月票据I项下未偿还本金2亿美元及II项下未偿还本金额2.24亿美元等

中梁控股4月14日在港交所公告,根据2023年4月票据I及2023年4月票据II的条款,2023年4月票据I及2023年4月票据II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连同其应计及未付利息分别于到期日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4月15日到期及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预期无法支付2023年4月票据I项下的未偿还本金额2亿美元及2023年4月票据II项下的未偿还本金额2.24亿美元以及其各自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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