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履行股份减持预披露义务,大港股份原副董事长王刚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大港股份4月21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原副董事长王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王刚存在未及时履行股份减持预披露义务、限制内违规减持股份的违规行为。王刚已于2021年8月31日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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