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4月24日晚间,诺亚控股(06686.HK )发布2022年财报显示,去年全年总收入人民币31.29亿元,同比减少27.7%。净利润人民币10.09亿元,同比减少26.5%。
诺亚曾因2019年首先爆出34亿踩雷“承兴系”诈骗案,轰动资本市场,因此牵涉进多起法律纠纷中,后续影响仍在持续中。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诺亚控股子公司上海歌斐资产、诺亚(上海)融资租赁已起诉京东、广东承兴控股、广东中诚、苏州晟隽等公司索要投资损失。
目前虽未有判决结果出炉,但多位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歌斐资产的追债不容乐观,诺亚与京东的债务关系与“承兴系”300亿诈骗案有关。而罗静的一审刑事案已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均为伪造,京东的员工也是由“承兴系”员工扮演。
收入净利双降
财报显示,总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募集费收入、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收入减少。其中,诺亚控股2022年的募集费收入为6.32亿元,同比减少46.5%,管理费为12.32亿元,同比减少16.1%,业绩报酬收入2.02亿元,同比减少56.8%。
诺亚控股主要业务分为两块,即财富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其中,财富管理业务的总收入为22.10亿元,较2021年同期的32.12亿元减少31.2%;资产管理业务收入8.39亿元,较2021年同期的10.46亿元减少19.8%;其他业务收入7934.0万元,同比增长16.3%。
对此,诺亚控股在财报中解释称,全年股市波动导致2022年分销的私募股权基金数量减少,以及宏观环境波动及更具挑战性的影响导致私募股权产品的业绩提成收入下降。
再来看资产管理业务板块,诺亚控股主要通过并表的上海歌斐资产开展该业务。财报显示,资产管理业务的总收入由2021年的10.46亿元人民币减少19.8%至2022年的8.39亿元人民币。
对此,诺亚控股在财报中解释称,主要由于受2022年宏观环境波动及更具挑战性的影响,资本市场波动及一级市场退出机会放缓,导致私募股权产品的业绩提成收入下降。
不过,诺亚控股的海外业务成为亮点,实现了逆势增长。截至2022年末,诺亚控股的海外资产管理规模达到人民币325亿元,较2021年增长14.7%,这主要得益于歌斐资产管理旗下的海外另类投资产品的成功募资,以及诺亚控股推出了海外现金管理和固定收益产品以进一步获取海外客户的份额。
截至2022年末,歌斐资产的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1571亿元,较2021年末上升0.7%,基本持平。
公开信息显示,诺亚控股成立于2005年,2007年获得红杉资本的投资,于2010年11月10日在美国纽交所上市。2022年7月,诺亚控股在港交所二次上市,成为首家实现港股美股两地上市的中国独立财富管理机构,并于2022年12月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要上市地位的转换,成为在香港联交所及美国纽交所双重主要上市的财富管理公司。
歌斐资产追债京东
2019年7月,诺亚财富首先爆出34亿踩雷承兴国际,一时间引发资本市场轩然大波,随后波及的金融机构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湘财证券、“中植系”摩山保理、云南信托均牵涉其中。
踩雷“承兴系”300亿诈骗案后,诺亚财富因此牵涉进多起法律纠纷中,后续影响仍在持续中。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曾踩雷“承兴系”的上海歌斐资产、诺亚(上海)融资租赁已起诉京东、广东承兴控股、广东中诚、苏州晟隽等公司索要投资损失。两案件于2023年3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有判决结果出炉。
据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等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宁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由承兴系公司垫资为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
同期,承兴系公司在罗静、罗岚的安排下,利用其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由罗岚私刻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印章,分别由多名员工提供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材料,虚构应收账款,先后与包括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亚公司)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协议等合同,骗取多家机构的融资款。
值得注意的是,据一审法院认定,承兴系公司依涉案合同从被害单位处骗取的钱款尚有88亿余元未归还,该金额为该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金额,其中上海歌斐资产损失34亿余元。
与此同时,诺亚的“内鬼”也有收受贿赂。据调查,2016年9月起,承兴系公司在同诺亚公司及旗下上海歌斐开展融资业务及骗取上海歌斐钱款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经被告人罗静批准,由被告人罗岚多次给予诺亚公司旗下诺亚基金负责与承兴系公司联系业务的工作人员方建华(另案处理)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对于歌斐资产起诉京东等公司索要投资损失一案,多位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后续诉讼结果不容乐观,因为罗静的一审刑事案中已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均为伪造。
“除合同印章外,京东公司员工身份也是伪造,是由承兴系员工扮演的,因此京东不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除京东外的其他被告不存在履约赔付能力。
根据罗静的刑事判决书,在虚构合同后,承兴系公司在多名员工配合下,采取冒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员工身份、截留并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书等方式,让相关金融机构对虚构的应收账款信以为真,以此骗取融资款,并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不断亏损,承兴系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持续骗取融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过去融资项目及银行借款的本息、支付各类费用等。
此外,诺亚在承兴系案发后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但也有投资者向歌斐资产发起民事诉讼。据界面新闻了解,在“先刑后民”的原则下,目前,这些民事诉讼仍处于暂停状态中。
2020年8月,诺亚财富和涉“承兴案”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相关一次性和解费用金额为18.29亿元,部分计入诺亚2020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有业内人士认为,诺亚此举相当于“以股换债”,即诺亚财富向投资者提供诺股票,以弥补后者在承兴相关产品的投资损失。
当时,818名受影响客户中的约67.5%相关投资者,选择接受上述和解,占承兴案相关信贷基金未偿余额的70.6%,而诺亚财富也对相关损失进行兑付,并一次性计提18.3亿元,其中包括向未“换股”投资者兑付的约5.3亿元的其他和解方案。
据诺亚控股招股书,截至2021年底,受影响客户中的约72.7%已接受要约。此外,截至2020年及2021年底,诺亚控股分别录得归因承兴事件的和解开支18.3亿元及1990万元,且对集团最大财务影响将仅为4.33亿元,并已全数确认为开支及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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